北投運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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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報名方式:
報名及繳費須同時完成,始完成課程報名手續。
報名程序:詳讀簡章----->選定課程----->填寫報名表


繳費方式:
①現場繳費

課程退費辦法:

 球類及體適能課程退費事項

1.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後至本中心該課程前八日(不含上課當日),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已繳費用90%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開課前第七日至第一日(第一堂課前)申請者退還所繳費用80%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實際開課日起至第二堂上課日前提出申請者,退還繳交費用70%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堂上課後且未逾全期三分之一期間內(第三堂課前)申請者退還已繳費用50%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實際開課日起已達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時請攜帶繳費證明單第三聯(紅)單、發票、原刷卡單、原信用卡、印章;若開立統編需加帶公司發票章

★報名後因受傷、疾病、調職等因素不克參加者,請持繳費證明單、證明文件辦理退費手續。

★享團體報名優待費用之學員,除因病無法上課(須檢附公立醫院相關證明),經報名後一概不予以辦理退費。

★本中心為團體上課,因私人因素未能到課不予補課。

 球類及體適能請假補課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需於課程前24小時致電本中心一樓櫃檯告知,經櫃檯確認無誤後完成請假手續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開課後未致電於本中心一樓櫃台請假,無故缺課者,視同放棄當節課程權益,不予補課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每期課程僅限請假一次可保留補課一堂,其餘請假不予補課。

        ●病假需出示公立醫院相關證明,並可保留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
    ●出國須附上出國證明,保有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
        ●病假(含女性生理假)補課以一堂為限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補課需於現有開課之時段,並事先於一樓櫃檯登記確認補課時間,若無事先告知補課之時段而自行前往者不予補課。

        ★常態班課程辦理保留者欲恢復上課,需補足單堂差額才可補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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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  團體球類課程請假不予補課。


保留課程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展延(保留)於期限內辦理(未開成之班級請於開課第一週辦理),因個人因素於有開課班級辦理展延者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展延後原班別未開成班也無法辦理退費,展延最長三個月(辦理展延課程當日開始計算),超過展延時間未辦理復課,視同已復課;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辦理各項辦法應由本人親自辦理,如無法親自辦理,請受理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相關文件辦理。各項辦法之起算日皆以一樓櫃台實際申請當日為準,恕不接受電話辦理各項手續。

注意事項:

1.      團體班:不得指定教練,到達開課人數,本中心將通知所有學員上課日期及時間。請準時上、下課,避免影響其他學員權利。★提前續報課程者,待中心課程確定到達開課人數後方進行通知上課

2.      個別班安排教練:學員可指定教練或由本中心安排,確定後由教練聯絡學員上課時間,請準時上、下課,避免影響其他學員權利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★該課程上課限期三個月內結束課程,逾期適逢放棄課程,補課不予受理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本中心不同意旁聽,即使授課老師亦不可擅自同意任何人旁聽或自行帶人上課、補課,嚴禁錄影照相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個別班學員若因故未到而未事先請假者,視同放棄上課權利,不得要求教練再另行補課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所有學員須遵守臺北市北投運動中心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中心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中心公告替代方案,遇有國定假日,本中心均照常上課。

★本中心保有課程變更、異動之權利,如有調整以本中心公告為準。

★本中心得秉持誠信原則,並保留說明及修改之權利,會員、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★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中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。

★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。


游泳課程退費事項

1.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後至本中心該課程前八日(不含上課當日),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已繳費用90%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開課前第七日至第一日(第一堂課前)申請者退還所繳費用80%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實際開課日起至第二堂上課日前提出申請者,退還繳交費用70%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堂上課後且未逾全期三分之一期間內(第三堂課前)申請者退還已繳費用50%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實際開課日起已達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時請攜帶繳費證明單第三聯(紅)單、發票、原刷卡單、原信用卡、印章;若開立統編需加帶公司發票章

★報名後因受傷、疾病、調職等因素不克參加者,請持繳費證明單、證明文件辦理退費手續。

★享團體報名優待費用之學員,除因病無法上課(須檢附公立醫院相關證明),經報名後一概不予以辦理退費。

游泳課程請假補課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需於課程前24小時致電本中心一樓櫃檯告知,經櫃檯確認無誤後完成請假手續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開課後未致電於本中心一樓櫃台請假,無故缺課者,視同放棄當節課程權益,不予補課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每期課程僅限請假一次可保留補課一堂,其餘請假不予補課。

●病假需出示公立醫院相關證明,並可保留課程順延之權利。(女性生理假除外)

●出國須附上出國證明,保有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補課需於現有開課之時段,並事先於泳池櫃檯登記確認補課時間,若無事先告知補課之時段而自行前往者不予補課。

        ★常態班課程辦理保留者欲恢復上課,需補足單堂差額才可補課。

保留課程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展延(保留)於期限內辦理(未開成之班級請於開課第一週辦理),因個人因素於有開課班級辦理展延者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展延後原班別未開成班也無法辦理退費,展延最長三個月(辦理展延課程當日開始計算),超過展延時間未辦理復課,視同已復課;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辦理各項辦法應由本人親自辦理,如無法親自辦理,請受理委託人攜帶委託書及相關文件辦理。各項辦法之起算日皆以一樓櫃台實際申請當日為準,恕不接受電話辦理各項手續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展延課程者,補課採登記制度,以本中心到達補課人數開補課班。

注意事項:

1.          團體班:不得指定教練,到達開課人數,本中心將通知所有學員上課日期及時間。請準時上、下課,避免影響其他學員權利。★提前續報課程者,待中心課程確定到達開課人數後方進行通知上課

2.          個別班安排教練: 學員可指定教練或由本中心安排,確定後由教練聯絡學員上課時間,請準時上、下課,避免影響其他學員權利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★該課程上課限期三個月內結束課程,逾期適逢放棄課程,補課不予受理。

3.          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本中心不同意旁聽,即使授課老師亦不可擅自同意任何人旁聽或自行帶人上課、補課,嚴禁錄影照相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個別班學員若因故未到而未事先請假者,視同放棄上課權利,不得要求教練再另行補課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隨行家長不可隨意入池,以免影響教學,5歲以下學員家長除外。(如欲進入泳池,需購買陪同票)

6.          所有學員須遵守臺北市北投運動中心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。

7.         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中心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中心公告替代方案,遇有國定假日,本中心均照常上課。

★本中心保有課程變更、異動之權利,如有調整以本中心櫃台公告為準。

★本中心得秉持誠信原則,並保留說明及修改之權利,會員、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★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中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。

★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。


營隊退費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於未達人數或天災、人力不可抗之因數,於時間內可辦理全額退費

2.          開課前(不含當天)辦理退費,退還剩餘堂數費用之85%金額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自開課當天起,恕不退費。

★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中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。


 長租退費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已使用達三分之一季後(含),恕不退費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需酌收5%行政手續費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金額為扣除已使用次數金額,退還95%之金額(5%行政手續費)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時請攜帶繳費證明單、發票、原刷卡單、原信用卡、印章;若開立統編需加帶公司發票章


 臨租退費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至少於預定使用時間前三天(不含當天),辦理退費;當天恕不退費,僅可延期一次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需酌收5%行政手續費用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時請攜帶繳費證明單、發票、原刷卡單、原信用卡、印章;若開立統編需加帶公司發票章

 

綜合課程(有氧、舞蹈、瑜珈、武術、才藝課程、雕塑課程)

綜合課程退費事項

1.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後至本中心該課程前八日(不含上課當日),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已繳費用90%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開課前第七日至第一日(第一堂課前)申請者退還所繳費用80%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實際開課日起至第二堂上課日前提出申請者,退還繳交費用70%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堂上課後且未逾全期三分之一期間內(第三堂課前)申請者退還已繳費用50%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實際開課日起已達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退費時請攜帶繳費證明單第三聯(紅)單、發票、原刷卡單、原信用卡、印章;若開立統編需加帶公司發票章

★報名後因受傷、疾病、調職等因素不克參加者,請持繳費證明單、證明文件辦理退費手續。

★享團體報名優待費用之學員,除因病無法上課(須檢附公立醫院相關證明),經報名後一概不予以辦理退費。

★本中心為團體上課,因私人因素未能到課不予補課。


 綜合課程請假補課辦法

1.          需於課程前24小時致電本中心一樓櫃檯告知,並於三日內至一樓櫃檯填寫【適體課程請假申請表】,此申請表將作為下期補課之依據,如未依照本中心流程請假,一律將不予補課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如有特殊因素,最晚須於課程當日閉館前致電告知,無故缺課者,視同放棄當節課程權益,不予補課。

3.          
補課日為每期的第一週,因私人因素未能到課,不予請假補課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每期課程僅限請假一次可保留補課一堂,其餘請假不予補課。

        ●病假需出示公立醫院相關證明,並可保留課程順延之權利。(女性生理假除外)

        ●出國須附上出國證明,保有課程順延之權利。

        ●病假(含女性生理假)補課以一堂為限。

★雕塑課程補課為館方既定時間

1.          補課需於現有開課之時段,並事先於一樓櫃檯登記確認補課時間,若無事先告知補課之時段而自行前往者不予補課。


延期、轉班課程辦法:

1.          請於開課第一週辦理,持繳費證明單、證明文件辦理,遺失恕無法受理,延期以一期為限,課程不得退費。(因受傷、疾病或因公調職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者不在此限,須出示相關證明)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轉班只限辦理乙次,轉班金額不可低於原班級金額二分之一。低學費班轉至高學費班需補足差額學費,高學費班轉至低學費班多出學費不予保留或退費。轉班學員欲轉上課之班別,須以尚未額滿及符合該班之程度、對象為限。

注意事項:

1.          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本中心不同意旁聽,即使授課老師亦不可擅自同意任何人旁聽或自行帶人上課、補課,嚴禁錄影照相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所有學員須遵守臺北市北投運動中心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中心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中心公告替代方案,遇有國定假日,本中心均照常上課。

★本中心保有課程變更、異動之權利,如有調整以本中心櫃台公告為準。

★本中心得秉持誠信原則,並保留說明及修改之權利,會員、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

★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中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。

★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。


其他注意事項:
  1. 報名本中心課程前,請先詳閱本中心報名須知及相關規定。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。
  2. 如簡章內容有誤,以本中心櫃台公告為準。遇特殊情況時,本中心得視實際需要調整、配置教室,敬請配合。
  3. 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。
  4. 為維護報名學員權益,本中心所有課程,謝絕旁聽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。同時,亦嚴禁錄影照相,以維護智慧財產權。
  5. 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中心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辦法。

營隊退費辦法:
營隊活動開始前一日辦理退費,酌收行政庶項處理費用,退還所繳交費用85%;營隊活動開始後,恕不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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